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区域包括市郊?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编辑:rootadmin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区域包括市郊?

推荐整理分享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区域包括市郊?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区域包括市郊? ,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包括。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的具体征税范围,均依行政区划确定,工矿区依省政府批准的范围确定。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元;

2、中等城市1.2~元;

3、小城市0.9~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二、城镇城建税

(一)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从年度起施行。年税制改革时,保留了该税种,作了一些调整,并准备适时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和改变计征办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税率

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相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而言,建城税是针对特定主体的税种。相对于广大公民来说,需要缴纳建成税的公民都是高薪阶级,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这跟个人所得税有相似之处。由于征税主体的不同。

三、土地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样?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跟土地使用税有区别吗?

没区别土地使用税就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课税对象,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划分使用比例分别纳税。  二、课税对象  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课税对象是上述范围内的土地。  三、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  四、适用税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使用税是采用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每平方米的年幅度税额按城市大小分4个档次:①大城市0.5至元;②中等城市0.4至8元;③小城市0.3至6元;④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至4元。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不同地方,其自然条件和经济繁荣程度各不相同,情况复杂。据此,国家规定,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具体适用税额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考虑到一些地区经济较为落后,需要适当降低税额以及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需适当提高税额的情况,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最低税额的%;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提高适用税额标准,但必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五、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⑴纳税地点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⑵纳税期限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当地情况,分别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不同的期限缴纳。  六、减税、免税  ⑴政策性免税  对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②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③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④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⑥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年;  ⑦由财政部另行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等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⑵由地方确定的免税  下列几项用地是否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①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②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③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④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⑤集体的个人举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⑶困难性及临时性减免税  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批,但年减免税额达到或超过万元的,要报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对遭受自然灾害需要减免税的企业和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根据受害情况,给予临时性的减税或免税照顾,以支持生产帮助企业和单位渡过难关。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1、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2、税额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计税依据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做调整。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二、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1、大城市1.5~元2、中等城市1.2~元3、小城市0.9~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天或者1个月。  

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

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们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比如你使用的土地,跨A.B两市,那么需要分别向不同的省份缴纳土地使用税,在A市使用的土地向A市缴纳,在B市使用的土地向B市缴纳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比如你在同一个市,但是使用的土地跨不同区,跨A.B两个区,那么,这个时候同市但是不同区,这样可以由A,B两区的税务机关协商,怎么缴纳。

八、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条件?

个人所有非营运用的房产可以享受免税,企业创办的用于自用各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以及医院可以享受到免税;经过房屋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一致鉴定的危房、停止使用的房产,经市县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房产税,对于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力量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可以暂免房产税。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区域包括市郊?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税地字第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现行税法还规定: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照征土地使用税。

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困难减免。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条例第7条)

3、耕地征用免税。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9条)

4、贫困地区减税。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法规定最低税额的%. (条例第5条)

5、企业免税用地。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比照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号)

6、土地改造减免期限。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由各省级地税局在税法规定的免税期内确定具体的免税期限。(国税地字〔〕号)

7、特定土地减免。下列土地的征免,由各省级地税局确定:(国税地字〔〕号)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征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8、仓库冷库减免。经营仓库、冷库用地,纳税有困难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号)

9、电力用地免税。电力行业管线用地、水源用地;水电站除发电厂房用地,工附业生产用地,办公、生活用地外的其他用地;供电部门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热电厂的供热管道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电力项目建设期间,纳税有困难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具体请到国税总局网站搜索法规条文,还有各地的土地使用税优惠不尽相同,再到本省地税局网站搜索相关规定.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的政策对很多纳税义务人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因为房产税和土地税的税收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当然其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是不容忽视的,但是房产的买卖对很多人来说还是有很大的经济压力的,还要交纳一定的税收,会有更大的经济压力,因此税收减免是很有必要的。

九、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有何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规定,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广州市人民政府于年4月日印发的《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府[]号文)规定,土地等级分为六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一级元,二级元,三级元,四级6元,五级4元,六级3元。

十、为什么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所征收的一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者不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缴纳土地使用金,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范围内,都应依照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 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国务院于年9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自同年月1日起执行。

标签: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96140.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

上一篇:尤溪特产? (尤溪特产春节礼品)

下一篇: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税收优惠政策有什么公司受影响)

  • 小规模纳税人出售二手车账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出租)

    小规模纳税人出售二手车账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出租)

  • 用友删除凭证后不连号怎么处理(用友删除凭证后期初余额不对)

    用友删除凭证后不连号怎么处理(用友删除凭证后期初余额不对)

  • 营业外支出罚款还需要调增吗(营业外支出罚款所得税怎么处理)

    营业外支出罚款还需要调增吗(营业外支出罚款所得税怎么处理)

  • 手撕定额发票不同行业之间一样吗(手撕定额发票不是免税怎么还报税)

    手撕定额发票不同行业之间一样吗(手撕定额发票不是免税怎么还报税)

  • 银行电子回单是否必须彩打(银行电子回单是原始凭证吗)

    银行电子回单是否必须彩打(银行电子回单是原始凭证吗)

  • 公司注销未登记社保是否也要补交吗?(公司注销未登记债权,债务人如何抗辩)

    公司注销未登记社保是否也要补交吗?(公司注销未登记债权,债务人如何抗辩)

  • 应收账款多记如何调账?

    应收账款多记如何调账?

  • 抵减未实现融资收益会计分录怎么做?(未实现融资收益纳税调整)

    抵减未实现融资收益会计分录怎么做?(未实现融资收益纳税调整)

  • 经营租赁支付租金怎么做会计分录?(经营租赁租赁费会计分录)

    经营租赁支付租金怎么做会计分录?(经营租赁租赁费会计分录)

  • 增值税的税负率是多少?(增值税的税负率就是用应缴纳的增值税总额)

    增值税的税负率是多少?(增值税的税负率就是用应缴纳的增值税总额)

  • 个人进行证券交易如何征收印花税及税率是多少?(个人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个人进行证券交易如何征收印花税及税率是多少?(个人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 工伤赔付是支付到单位账户吗?(工伤赔付是那个出钱呢)

    工伤赔付是支付到单位账户吗?(工伤赔付是那个出钱呢)

  • 小企业财务入账的办公用品有什么?

    小企业财务入账的办公用品有什么?

  • 工程施工前的咨询费计入什么科目?(工程前期咨询收费标准)

    工程施工前的咨询费计入什么科目?(工程前期咨询收费标准)

  • 高新企业研发费用怎么加计扣除?(高新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分录)

    高新企业研发费用怎么加计扣除?(高新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分录)

  • 上月未结账本月可以做账吗(上月未结账本月不能操作任何业务)

    上月未结账本月可以做账吗(上月未结账本月不能操作任何业务)

  • 车间设备折旧费计入产品成本吗?(车间设备折旧费计入产品成本吗)

    车间设备折旧费计入产品成本吗?(车间设备折旧费计入产品成本吗)

  • 主办会计的工作职责是?(主办会计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主办会计的工作职责是?(主办会计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 社保缴费基数如何计算?(社保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社保缴费基数如何计算?(社保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 试驾车折旧残值应为多少?(试驾车折旧残值怎么计算)

    试驾车折旧残值应为多少?(试驾车折旧残值怎么计算)

  •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账务处理?(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当月是否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账务处理?(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当月是否计提折旧)

  •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年底的余额要结转吗?(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年底的余额要结转吗?(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会计如何处理?(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计入什么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会计如何处理?(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计入什么科目)

  • 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有余额吗?(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编码)

    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有余额吗?(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编码)

  • 地方电子税务局进入后没反应 (地方电子税务局是干嘛的)

    地方电子税务局进入后没反应 (地方电子税务局是干嘛的)

  • 税务登记需要去地税(税务登记一定要去大厅办理吗) (注销税务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税务登记需要去地税(税务登记一定要去大厅办理吗) (注销税务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 哪些情况要交房产税和土地税? (哪些情况要交房租)

    哪些情况要交房产税和土地税? (哪些情况要交房租)

  • 党风监督员监督内容? (党风监督员监督和反应情况怎么写)

    党风监督员监督内容? (党风监督员监督和反应情况怎么写)

  •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打不开怎么办?
  • 自行申报是什么征收方式
  • 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会计科目
  • 老板故意拖欠税款怎么办
  • 怎么查历年
  • 让渡资产使用权是指资产的所有者将
  • 应付销售方代垫的运费计入什么科目
  • 会计哪些账本需要保存
  • 季报企业所税缴税了,但年报是亏损的
  • 临时占用耕地可以种树吗
  • 短期借款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 工程实际成本核算例题
  • 工资核算方式
  • 注册资本未到位转让股权
  • 2018年收入等级划分图
  • 3个点的发票有哪些
  • 普票每季度开多少免税
  • 普票记账联可以报销吗
  • 月末计提税金数据从哪得来的
  • 金三打印客户端插件如何下载?
  • 家政公司可以开专票吗
  • 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怎么申报?
  • 公司开办期间账务处理
  • 收到发票未抵扣谁开红字
  • 房屋的押金费用怎么算
  • 如何检查文档
  • 如何解决win7系统不稳定
  • 微软的机会
  • 房屋租赁费如何结转成本
  • SchSvr.exe - SchSvr是什么进程 有什么作用
  • php怎么执行sql语句
  • uniapp引入全局scss
  • PHP:imagecolorset()的用法_GD库图像处理函数
  • 前端跨域的方法
  • 公司交社保需要承担多少费用
  • 下岗再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简述gnss数据处理流程
  • web网页制作软件
  • php反转字符串方法
  • 多个php文件整合到一起
  • phpsystem函数
  • gym版本和render函数
  • #cookie jar
  • python3 字典遍历
  • 工资和社保基数不一致
  •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怎么申报
  • 新租赁准则下的会计分录
  • 什么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 全资子公司注销的账务处理
  • 本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 哪些情况可以开立基本账户
  • 一个公户从农业银行开户
  • 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
  • 购车费用怎么进行账务会计处理
  • 进项税额转出有什么好处
  • 业务招待费比例控制规定
  • 收据注明实际到账时间
  • 留抵进项税抵扣预缴怎么做账
  • 开票软件升级包
  • 快递费专票可以报销吗
  • 缴纳工会筹备金应该记什么科目
  • 场地租赁费属于什么税收分类编码
  • 企业建账的法律规定
  • solaris命令
  • win7开机taskeng
  • windows8使用技巧
  • win7纯净版系统多大
  • ubuntu系统启动流程
  • win10 rs3
  • win8.1无法更新
  • 3d图形计算器
  • python简单加密
  • linux磁盘空间满了怎么办,硬盘空间还有很多
  • python3 ftplib
  • jQuery中trigger()与bind()用法分析
  • bootstrap入门教程
  • nodejs的组成
  • javascript中array数组对象的含义及常用方法
  • 停车定额费发票还能用吗
  •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图片文字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谢谢! 邮箱:opceo@qq.com

    鄂ICP备2023003026号

    网站地图: 企业信息 工商信息 财税知识 网络常识 编程技术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