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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动产抵债的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 (不动产抵债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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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动产抵债的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 (不动产抵债的销售额)

用不动产抵债的土地*计税依据 

单位和个人用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抵债(包括*判决)的,应持有关资料到主管*机关申请开具*机关*统一*,并按规定缴纳税款。

《国家*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确定;

2.由主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或评估价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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